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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09年班主任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09-06-03 00:00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院青年教职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武大珞珈学字[2007]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9年班主任申报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原则上为全院青年教职工,含讲师及以下教师、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学院倡导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积极参加本次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院稳定。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敢于严格管理。

(四)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班级管理经验,乐于为学生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相关学科背景

(六)班主任每届任期原则上为一届学生,即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报(63日—610日)。申报人根据本人意愿,并结合全院各系学生班级数,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班主任任职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并陈述申报理由。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63日—610日)。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根据申报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班主任任职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三)院学生工作处审核(611日—616日)。学生工作处本着个人申报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并结合各系工作需要,在充分征求各系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予以综合考察,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学院审批(617日—618日)。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结果,并上报学院审批。

四、班主任的培养、管理及考核

各系对班主任实行统一管理,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组织班主任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学院会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大对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力度,并定期开展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按照一定比例评选、表彰、奖励优秀班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班主任队伍是我院兼职学工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单位切实树立全员育人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选拔青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作为师资和干部队伍培养的重要举措,热情关心、积极支持本次班主任申报审批工作,并为本单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同志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使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教职工充实到班主任队伍中来。

(三)各系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确保本次班主任申报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班主任遴选和审批制度总结经验。

(四)班主任工作经历是我院教师职称晋升、党政管理干部职务晋级的必备条件,希望全院青年教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服从安排,深入基层,走到一线,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参加本次班主任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班主任任职申报审批表》

二、《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各系学生班级情况统计表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二ОО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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