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和4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防盗及保密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度假。
三、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在4月5日安排值班。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工作,每天2人;后勤保卫处和计算机中心单独排班。
四、节日期间的班车运行时间及线路由后勤保卫处另行通知。
五、请相关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2010年4月1日(星期四)前报院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