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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9-04-28 00:0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从即日起,各二级单位应在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后勤保卫处。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安全专题教育情况

1.假期学生的食宿安全落实情况;

2.假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加强学生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

2)天气渐暖,各学院要提前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生不良借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4)加强学生防金融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的宣传教育;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摸排,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活动跟踪。

(二)重点部位安全与贵重财物管理情况

1.各重点要害部位贵重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

2.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3.食堂、餐饮档口等部位用电、燃气使用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

4.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6.图书馆、综合楼、实验楼、教学楼、食堂等建筑物排水系统检查;

7.涉密单位和人员的保密安全检查;

8.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如计算机中心、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二、检查办法

1.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各学院和各部门责任人应抽出专门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

2.各单位于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将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送后勤保卫处。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一次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4.各部门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5.各部门应根据部门情况安排好假期的安全值班工作。

联系人:黄河,电话:87934564

             

                                     后勤保卫处

                                    2019年4月28日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  编:430204

接访电话:027-87934500 传真:027-879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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