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上午,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湖北省教育厅检查组一行四人来院检查调研学生新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会由副院长黄甫清主持,院长任珍良、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许永健等学院领导出席了会议。
检查组组长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卫民同志首先介绍了本次检查和调研工作的背景和目的,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和方式。在任珍良院长代表学院致欢迎词后,黄甫清副院长代表学院向检查组作了主题汇报。他首先介绍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情况。黄院长说,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把对社会负责和对学生负责作为学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准则,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院的一项中心工作狠抓落实,积极克服学院创建初期的许多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着力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不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拓宽学生资助工作渠道,并庄严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各项资助工作进展顺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评价。两年间,学院共累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工资等累计46.73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7.3万元,占总奖助资金的37%;学院经费资金22.47万元,占总奖助资金的48.1%;社会捐助提供资金6.96万元,占总奖助资金的14.9%。共有82名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110名学生获得各类助学金,150人次享受政府拔款的临时困难补助,1000人次享受政府拔款的临时生活补贴,各类勤工助学上岗学生达443人次。通过以上各项奖助措施,全院实际受益学生达1785人次。随后,黄院长从采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设立学院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六大措施,政策支持、政府资助、学院资助、社会资助、企业帮扶等五大渠道,重点汇报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做法。他还引用部分学生获奖感言和家长来信,具体分析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社会反响。在谈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体会时,黄院长说,学院董事会、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全体师生员工认识统一是关键;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程序是保证;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基础;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等措施配套是保障。在总结工作的同时,黄院长也结合实际,客观地分析了目前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与对策。最后,他还针对全省独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提出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三点建议。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成员还主持召开了学生代表座谈会,实地了解了受助学生对我院资助工作的感受和评价,并查阅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材料。最后,检查组对我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认为,珞珈学院虽然建院时间不长,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资料翔实,程序到位,总体情况良好。第一,学院董事会和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措施到位。第二,学院积极关爱学生,院领导带头关心学生。许书记积极与企业磋商,并促成了“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华天奖学金”的设立,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得到了他们的赞誉。第三,学院资助体系完整,建立了国家、学院、社会三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奖、贷、助、补、绿色通道等各项资助措施在学生、家庭和社会中反响良好,受到学生的普遍认可。第四,学院在资助金额上予以一定保障,做到了国家奖助学金专款专用,建立了“班—系—院”的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文件精神,以现金形式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未发生一起以国家奖助学金违规直接冲抵学费的现象,正确处理了学费收缴与奖助学金发放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学生既体会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爱,又认识到了缴纳学费是每个大学生的应尽义务,体现出了很高的工作艺术。在充分肯定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奖助体系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贫困生等级的认定工作;三是希望学院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经费投入。
本次检查是根据财驻鄂监[2008]55号文件精神,对全省高校学生新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所进行的交互检查。检查围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国家助学金受助人数情况、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情况、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情况、高校收费管理情况等五个主要内容,采取听取汇报、举办座谈、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等四种检查方式展开,对于认真总结和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学生工作处处长张燕、副系主任王秀华、杨发新、付学江及我院其他学工干部参加了当天的会议。